不签收法院的传票,4个不利后果。不接法院的传票会怎么样呢?重点来咯!整理了4点不利后果!第一个影响就是法官对你的第一印象坏了,不接收传票阻止不了诉讼程序,顶多只能拖上两个月公告期,可你因此付出的代价却不小,换位思考一下,法官首先对你会有意见,因为恶意给他的工作增加了步骤和难度,两次公告、缺席判决,而且拒不接收传票给人的观感就是心虚,再上纲上线一点就是缺乏对法律的敬畏。
虽然还达不到让法官非要针对枉法裁判的程度,但此消彼长,在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之内肯定是责任的上限。第二个影响就是无法了解对方的诉请和证据。不接传票就不好意思去法院阅卷,所以对方起诉状说了什么、拿出了什么证据你都是不知道的。即便对方起诉书漏洞百出,再或者是对方的证据链条支离破碎,你能抓住漏洞反戈一击的机会就这么消失了,当然你心甘情愿的认输除外。
1、被告不提交答辩状
被告答辩期内不提交答辩状的原因及建议【1】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庭审中允许的口头答辩代替了书面答辩。在庭审法庭调查中,即使被告未在答辩期届满前提交书面答辩状,为了查清事实、依法公平做出判决,承办法官也会允许甚至主动要求未提交答辩状的被告进行口头答辩,并记录在庭审笔录中,因此被告将答辩期提交答辩状看成可有可无,多此一举的事。
有的被告认为答辩期提交答辩状就是将自己的观点和反驳原告的理由与证据在开庭前暴露给对方,这样不利于自己庭审中占据主动,所以为了给对方造成“出其不意”从而取得胜诉,不提交答辩状就是很好的胜诉策略;还有的被告因明知道自己理亏,或者出于厌诉的心理从一开就想“赖诉”不参加诉讼,所以更不会提交答辩状。三是部分被告受知识、经济限制不知如何书写答辩状。
2、被起诉15日内未答辩会怎么样
被起诉15日内未答辩被告将丧失以答辩状的方式阐明自己意见、反驳原告观点的权利。人民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起诉后,会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限期要求被告提出答辩状。按照相关规定,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在15天的期限内任何一天都可以将答辩状送交法院。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起诉进行反驳和辩解的书面形式,是法律赋予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其目的在于使被告在开庭审理前就能够发表自己意见,进行辩解,同时也使人民法院能够尽快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有利于查清事实,公正审理。